远在天边观后感
时间:2025-06-06 作者:摘抄号远在天边观后感。
远在天边观后感 篇1
今天读了一篇名为《登上地球之巅》的课文,读了之后,深为震撼。从所周知,“地球之巅”便是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那终年索绕在山尖的云雾引起了无限暇想,它的神秘令人忍不住想要一探究竟。于是,1960年的5月,中国4名勇敢的登山队员挑战“死亡路线”――珠峰北坡,顽强攀援而上,一路过关折将,最终在繁星满天的深夜,三名勇士承载着国家和人民的希望,队友的信任,成功从北坡登上了珠峰,创造了一个属于中国人的神话。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情节也不见得多玄跌宕起伏,故事套路也挺平常,就连结局也都是在意料之中的,却深深震撼了我,――不为别的,就为那份精神。
文中最令我难忘的场面是刘连满体国不支被迫停下脚步,在那令人胆寒的“死亡高度”上,强忍住肉体的不适,用顽强得令人匪夷所思的毅力,硬是把氧气筒取下,留给胜利归来的队友使用,自己昏沉沉地陷入了半昏迷状态。这是一种什么精神?牺牲精神?奉献精神?那是一种对队友的信任、对国家和人民的负责、高度集体主义观念,先人后己……的表现!多么可贵,多么难得!此情此景,我只想用一个“真”字来形容,其它的华丽词藻,怎能表达出我的心情!
还有一个场景,也让我震动――“人梯”攀岩。这是集体主义精神的高度体现啊!刘连满为了大家能攀上“第二台阶”,不惜当人梯,忍住身体的不适,要知道,在八千多米的高度,做这样的动作无疑是往伤口上撒盐哪!可他,刘连满,生生地忍了下来,这样的举动,叫人怎么好说!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震动!
就是这样的精神,让刘连满和他的队友走到了八千多米高度,而刘连满却因体力不支不得不停下脚步,面对已右望的珠峰,那种“可望不即”的辛酸令人黯然,可我们相信,他不曾后悔为集体所做的,虽然他很无奈。
当其余三人完成了人类从北路攀珠穆朗玛峰的创举后,群峰都匍匐在他们的脚下,他们的前面再没有山峰了,他们仿佛是屹立在这星球之上的巨人。可我觉得,此时昏睡在他们下面的刘连满是与他们并肩站立的,他们并不比刘连满高,刘连满亦不比他们三人矮,他们四个都是一览众山小的巨人!
远在天边观后感 篇2
也许人类就是这样,不懂得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而渴望那些远在天边的东西。在光明的世界中,视觉,这一丰富生活的天赋才能,竟只被作为一种便利,多么可惜啊!
读完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心灵感受到前所未有过的震撼。回想书中海伦的种种磨难与克服磨难的勇气,我思绪万千。有一丝感动,对于海伦自强不息精神的感动;有一种震撼,是对于残疾人的顽强意志背后的震撼。我读懂了海伦身后千千万万残疾人的艰难,更读懂了那份追求光和热的对于生命的热爱。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在不到两岁的时候就失去了听力和视觉,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光明与声音。在一个黑暗无声的世界里,犹如在迷雾笼罩的深海中,没有指路的灯塔,也没有停靠的港湾。幼小的海伦如大海上的一只小舟,她感到无助与恐惧。对于光的渴望,对于黑暗的反抗,都徒劳无功。直到海伦七岁那年,安妮·莎莉老师走进她的生活,海伦的一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老师犹如灯塔,带给她光明与方向。最终,海伦·凯勒凭着顽强的意志和对于生命的热爱,成为了一名带有传奇色彩的女性。她的著作也使她赢得了全世界的尊崇。
海伦说过:“像明天就要失明那样去利用你的眼睛。”也许我们视力正常的人很难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它包含着向海伦一样的残疾人对于光明的向往和渴望。的确,视力,这一丰富我们生活的天赋才能只被作为一种便利,这当然是失明的人所不能理解的。人类就是这样,总不懂得珍惜所拥有的东西,而去追求不可能实现的幻影。这也使我感到惭愧。以往总是抱怨这抱怨那,羡慕别人的得或感慨自己的失,遇到困难埋怨家人,遇到挫折打退堂鼓······ 但是我有什么理由这样做呢?一个从小就失去了视觉听力的人都没有自暴自弃,都没有感慨上天的不公,都以顽强的意志变得出类拔萃,我又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呢?答案是:没有理由。其实我拥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拥有很多很多。我们应该为已有的物质而满足,最重要的是追求精神上的高度。聪明的人不会没有什么而感慨,而会为自己有什么而欣慰。比起那些身体有缺陷的人,我们是不是应该更为现在的生活感到知足呢?
海伦·凯勒教导人们: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
远在天边观后感 篇3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好好地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书中主人公福贵幼时家境富贵,不愁吃不愁穿,他生在福中不知福,每天沉浸在赌场,挥霍人生,挥霍家产,直到有一天,他输光了家产,他们家一落千丈,他爹也因为这样死了,他爹死了,他像染上病似的浑身无力,就这样过了几十日,他妻子的爹——米行的老板来了。他是来接他女儿家珍回去的,家珍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家珍走后,他找了龙二租了两亩地,他得养活自己一家人啊。
慢慢地,几个月过去了,家珍带着有庆回来了,一家人在一起了,即使穷,但也开开心心地,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福贵他娘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可是并不顺利,他被拉去拉大炮,打仗去了,他害怕极了,他担心自己就这样死了,家珍和他的儿女还有娘怎么办,就这样过了许多天,他终于回家了,当他到家时,他娘已经死了,凤霞也因发烧不能说话,后来家珍也病了,她得的是软骨病,可伶的家珍啊!
家中没有米吃,人人只能各吃各的,又过了一些天,有庆出了事,有庆的学校教五年级的学生到医院去给校长献血,校长怀孩子大出血,孩子们一个个的都特别高兴,到了医院,孩子们挨个验血,验了许久,都没有合适的血型,直到有庆才对上校长的血型,可是抽血的医生一直抽,抽到有庆的嘴唇都白,还不停下,有庆死了,福贵他很伤心,因为他只有一个儿子,他要找到害死他儿子的的人,可害死他儿子的人是县长,县长还是当年自己一起打过战的老战友。他还能怎样?
有庆死了,家珍也快不行了,只是后来家珍的病慢慢的好像好了些似的。慢慢的到了凤霞出嫁的年纪,可是她不会说话,没人上门提亲,福贵和家珍就请队长帮忙,没想到还真找到一个,叫做万二喜的人,条件不错,就是个扁头,过了几天,凤霞嫁给二喜,不久也有了孩子,可生完孩子的后一天,凤霞大出血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了,最后二喜和苦根都死了,只剩下福贵。
福贵短暂的一生,却经历了许多大困难,但他还是活着,没有放弃生活,依旧为了活着而努力着,他虽然平凡,但却是伟大的。
远在天边观后感 篇4
最近几日,读了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电子版,心灵受到了极大地震撼,引发我重新审视和思考“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自己有颇多感受,与大家分享。 《活着》主要以中国封建文化农村为背景,以主人公福贵有着封建社会公子哥一切劣迹的青年,从旧社会开始,历经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之初,使其主人公的一生成为一部浓缩的中国现代史。作者余华先生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细细阅读这部小说,令人忍不住煽人泪下,作者虽采用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读者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活着》主人公福贵一生历经了诸多劫难,最后,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相互体贴、相互疼爱,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
“人为什么而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们不禁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关于这个话题,作者余华先生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面临着死亡,生死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逃不脱。遗憾的是,在没有受到疾病威胁的生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会忘记还有死。于是,一切的精神专注于俗世杂务,比如:绞尽脑汁地谋取一官半职,为蝇头小利而惨淡经营,为鸡毛琐事而耿耿于怀,为相貌平平而自怜自艾,陷于感情的泥沼里不能自拔……这时,人们往往不会去深刻地思考生命还有什么意义,不会去想生命的短暂和宝贵。
《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此刻,再大的是非在孤身一人的福贵面前,也应该一笑置之了罢,关于人世,他了无牵挂;关于生死,他已然看淡。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先生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所以,我们活着的人应该为今天拥有生命而庆幸,为拥有时间而欢欣!不要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弄得烦恼不堪,不要让一些负性情绪长期主宰自己,不要陷于并不值得的感情漩涡里浪费生命,也不要纠缠于过去的事情上悔恨不已,我们唯一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吧!
远在天边观后感 篇5
第一次余华的《活着》,是在语文高效阅读课上,两个福贵的故事震撼了我,便想着一定要找时间细读一下这本关于人生的美好故事。
“他们脸上的皱纹里积满了阳光和泥土,他们向我微笑时,我看到空洞的嘴里牙齿所剩无几。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是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当逝去的人,逝去的事再次浮现在脑海,也许是一场大雨冲刷了记忆,也许是乡间田垄的风吹醒了沉睡的你,那些美好的回忆,会像被海风吹拂的贝壳那样,存留住那些美好,当你拿起记忆的贝壳是,你会记起,那场雨,那阵风,那最初的记忆。
“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夜里的风把头顶的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响,有庆的身体也被露水打湿了。我一遍遍想着他中午上学时跑去的情形,书包在他背后一甩一甩的。想到有庆再不会说话,再不会拿着鞋子跑去,我心里是一阵阵酸疼,疼得我都哭不出来。我那么坐着,眼看着天要亮了,不埋不行了,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这段淋漓尽致的感情描写令人动容,白发人送黑发人,莫大的悲伤与痛苦,关于友庆的美好记忆像电影一般在脑海中一幕幕的放映,而如今,怀里的儿子却再也不会醒,曾经鲜亮活泼的孩子,如今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福贵的心的温度,一定也像现在的儿子一样吧,福贵对他儿子的爱,在这时都转化成了浓浓的悲伤,化不尽,抹不去,他埋葬了儿子,也埋葬了心底对儿子的爱啊。
《活着》这本书,或许需要我用一生来读,现在的我,十几岁的年纪,对于人生的理解,也不过是来自父母的亲情,同学朋友的友情,还有学习和梦想,现在的我,并没有经历福贵那种,埋葬了三代人的悲痛孤独,更多的是对未来的希冀和向往,对此时此刻的我来说,活着,便是追梦与珍惜。追逐自己的梦想,珍惜此刻的美好,这就是我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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